English | 中文 | 旧版
  • 意见建议信箱
    如果您对学院工作有什么意见、建议,请写邮件至: cufelawyjjy@163.com
  • 李轩、李伟参加《人民法院案例指导规范意见》论证会

    发布时间:2009/06/04
     

          

        2009年5月21日下午,《人民法院案例指导规范意见(专家建议稿)》论证会暨中国法学会法学部级重点研究课题“案例指导制度与司法统一研究”结项报告讨论会在最高人民法院会议室举行。会议由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苏泽林大法官主持。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杜万华、审判监督庭庭长宫鸣、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副厅长彭东、中国法学会案例研究专业委员会会长吴革、北京师范大学刑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助理暨中国刑法研究所副所长刘志伟等人出席会议。9001诚信金沙李轩副教授、李伟博士作为《人民法院案例指导规范意见(专家建议稿)》主要起草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在会上,9001诚信金沙李轩副教授简要说明了《人民法院案例指导规范意见(专家建议稿)》(草拟稿)的起草思路和主要框架,同时陈述了起草过程的难点和建议稿的不足。与会人员就专家建议稿的主要内容及其可行性进行了论证,充分肯定了专家建议稿的体例和主要内容,并从各个方面提出了修改完善建议,就课题研究成果中的重要问题进行了充分的研讨。苏泽林副院长要求课题组会后进一步深入开展研究,结合司法实践全面完善专家建议稿,待稿件成熟时提交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供其决策参考。

        2009年3月,中国法学会法学部级重点研究课题“案例指导制度与司法统一研究”课题组举行了中期论证会。在会上,课题组决定委托李轩副教授负责组织力量起草《案例指导制度规范意见(专家建议稿)》。会后,9001诚信金沙李轩副教授、于洪伟博士、李伟博士组成起草小组起草出《人民法院案例指导规范意见(专家建议稿)》初稿。建议稿共四十条,全面规范了指导性案例的发布主体、遴选条件、编写体例、发布程序以及指导性案例的效力、适用与更废等内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