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7日,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改革开放30年与中国证券市场法治建设论坛在京召开。以下是中国
建设银行副行长兼首席风险官朱小黄先生的主题发言。 )
非常感谢郭锋教授的邀请!
过去我也做过法律方面的工作,对法律很感兴趣。银行是一个经营风险的企业。对于建设银行来讲,我们是一个上市公司,以前我们并不是很关心证券法的发展和它的未来。但是自从我们上市以后,我们就与证券法有了很多直接的联系,成为身在其中的一个当事人。
我个人经历了建设银行改制上市的全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建设银行从过去一个传统的中国的银行,变成一个国际化的银行,上市使我们企业的性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上市之后,我们银行的运行规则和我们经营的观念,以及我们所依据的法律根据,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中证券法对我们的约束和调整是非常深刻的。举一个例子,比如说我们的信息披露,过去我们所有的银行很多数据都不公开,现在按照证券法和证监会的规定,我们的很多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而且要确保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这些对我们商业银行的经营提出非常高的要求,对于我们把握市场、处置风险,规范我们的经济行为,都提出很高的要求。在这个高要求的背后,我们需要理论的支撑和思维、思想上的支撑。
我想证券法学会的成立,通过郭锋教授和一大批我们法学界精英的努力工作,一定会使我们证券市场的方方面面的受益,也会使我们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业在证券法的研究当中吸取我们的营养。
借这个机会,再次表示祝贺,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