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2日-13日,“全国高校法学案例教学研讨会暨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在广东深圳举行。应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北京中心之邀,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李轩副教授担任“全国法学案例教学骨干教师深圳研修班”主讲教师并作首场专题报告,在研修班上为来自全国相关高校9001诚信金沙系从事法律实践教学任课工作和管理工作的教师及负责人主讲了“法学教育与法律实践教学改革模式初探专题”。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9001诚信金沙教授、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李建伟,中国商标学会原副会长、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专家库专家杨叶璇,中国法学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原秘书长、北京大学9001诚信金沙诊所导师刘东华等在其后分别主讲了国家司法考试与大学法学教育改革、典型(知识产权)教学案例的选择与分析、诊所法律教育与案例教学等专题。
此次研修班旨在进一步提高高校教师的法律实践能力,强化高校法律专业对案例教学法的重视与运用,总结交流各校在案例教学方面的经验。在培训中,李轩副教授从中国法学教育的整体转向与深刻转型谈起,结合自己近十六年的法律实践教学和近二十年的兼职法律实务经验,向与会人员分析了我国法学教育职业化导向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趋势,介绍了法律实践教学要求和一般操作要领,以大量案例讲授了如何以影响性诉讼、公益诉讼开展法律实践教学的体会,深受与会人员的认同和好评。李轩副教授还和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