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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2012届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26

    2012届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将于512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根据《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与学校对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的相关规定,现将法律硕士(非法学)学位论文评阅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须聘请本学科或本专业副教授、教授或具有相当职称的评阅人3名进行评阅,其中校内2名评阅人,校外1名评阅人。得到三位论文评阅人的一致同意,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2、研究生导师(包括入学时安排的校内、校外老师)不能作为论文的评阅人,也不能作为答辩委员或主席。

    3、校内2名学位论文评阅人由研究生导师指定,请研究生导师依据本通知要求,结合预答辩分组等情况指定校内论文评阅人。

    4、校外学位论文评阅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并采用匿名评阅的方式进行。

    5、论文评阅费标准为200/每份,研究生先垫付600元论文评阅费,答辩当日由学院将评阅费返还给研究生,校内论文评阅费装入信封后直接交给研究生导师,由研究生导师给论文评阅老师,校外论文评阅费由班长收齐后于427日下班前交至法硕办。

    6、请最晚于59上午1130之前将填好的评阅书密封后交至法硕办。根据学校要求凭通过的论文评阅书到校学位办领取答辩表决票,评阅书逾期未返回或未通过者,将不能领取相应的答辩材料。

    特此通知。

     

     

    法律硕士办公室

       201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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