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级在职法律硕士各位学员:
为了提高毕业论文的写作质量,保证毕业论文的写作进度,顺利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经研究决定2012年在职法律硕士论文时间进度安排和具体要求如下:
1、2012年8月25日前,需完成论文初稿,并将电子版发至cufelaw2010@163.com。未按时完成者自动按延期答辩处理,不能参加本年度毕业论文答辩。
2、2012年9月25日前,需完成论文的第一次修改稿,并将电子版发至cufelaw2010@163.com。未按时完成者自动按延期答辩处理,不能参加本年度毕业论文答辩。
3、2012年10月25日前,需完成论文的第二次修改稿,并将电子版发至cufelaw2010@163.com。未按时完成者自动按延期答辩处理,不能参加本年度毕业论文答辩。
4、2012年11月25日前,需完成论文定稿,即学术规范审查稿,并将电子版发至cufelaw2010@163.com。未按时完成者自动按延期答辩处理,不能参加本年度毕业论文答辩。
5、2012年11月26日-12月5日,学院将安排统一进行学术规范审查,未通过学术规范审查者,按延期答辩处理,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论文答辩。
6、2012年12月6日-12月15日,学院安排将通过学术规范审查的论文稿统一打印装订为答辩稿,送校内外专家评审,送答辩委员会成员审阅。
6、2012年12月15-31日期间,学校组织毕业论文答辩,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2009延期答辩同学的论文写作参照上述进度执行。
望各位学员应当及时与导师沟通,严格按照学校和学院的格式要去和上述时间要求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并提交相应文件,以免因迟延等原因耽误答辩。
特此通知
9001诚信金沙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1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