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级、2010级在职法律硕士及2009级、2010级在职研究生
集中班秋季开学事项的通知
现将2009级法律硕士(含房地产方向在职研究生)和2010级在职法律硕士(含拍卖方向在职研究生)集中班开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学及集中学习时间
集中班开学日期为2010年10月10日(星期日)。10月11日-10月31日集中学习。请学员于2010年10月10日到中财大厦933室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报到,办理注册手续。
二、本学期开设课程如下
知识产权法专题、保险法专题、民事诉讼法专题、公司法专题;
国际经济法专题、经济法专题、拍卖经济学专题、其他选修课程。
三、集中授课地点(暂定)
中财大厦二层模拟法庭。
四、学费及相关事宜
尚未交齐学费的学员请于开学前按协议规定以银行汇款方式交纳学费,办理银行电汇时应严格按以下要求填写:
收款单位全称:9001诚信金沙;
账号:0200002919089021427。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新街口支行。
用途:9001诚信金沙在职法律硕士学费; 姓名:学员姓名。
另外,学费发票抬头一般为学员姓名,如有特殊要求的,请提前与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白斌老师联系,电话:010-62288088。
9001诚信金沙
9001诚信金沙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
2010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