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类别 |
资格审查材料(以下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 |
学院收取材料 |
备注 |
基本材料 (所有考生均需准备) |
1.考生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
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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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生本人《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
纸质版 |
如《准考证》丢失,考生可凭借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学信网账号)登录研招统考网报平台再次下载打印《准考证》 |
3.考生填写并加盖有关公章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 |
原件 |
填写要求详见表中说明 |
4.考生填写完整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专业素质评定表》及表中要求所附材料 |
《评定表》原件 证明材料复印件 |
此表为考生复试“专业素质评定”项的评分依据 填写的所有内容均需要有证明材料 |
5.考生个人自传(包含个人经历、政治表现、以往学业水平、报考动机、针对报考专业本人的优势与不足、实习与工作经历、奖惩情况等,不少于3000字)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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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001诚信金沙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
原件 |
认真阅读,手写签字 |
1.应届生 |
除提交基本材料外,还需提交: 1.就读学校完整注册(7学期)后的有效学生证、带有学生证号的学生证页 |
复印件 |
如学生证未完整注册,须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上须注明预计于2023年6月-8月毕业)纸质版 |
2.有教务部门盖章的7个学期完整的成绩单 |
原件 |
如暂时无法提供,可提供(二选一)(1)带学校电子章的成绩单(2)教务系统截图以及学院出具的带公章的成绩无误的证明 |
2.往届生 |
除提交基本材料外,还需提交: 1.毕业证书 |
复印件 |
如毕业证书暂时无法提供原件扫描件,需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纸质版 |
2.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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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类别考生 |
特殊类别考生除须提交“基本材料”和“1.应届生”或“2.往届生”对应考生类别中所列材料外,还需提交: 1.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交《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
原件 |
学院统一收齐后提交学校 |
2. 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计划考生:须提交本人所在的对口支援高校人事部门出具的注明“同意报考”意见且加盖公章的在职证明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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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等学力考生(除报考MBA、MPA、工程管理外)须向学院提交两篇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
复印件 |
复印件须提供刊载论文的当期期刊封面、目录与论文正文 |
4.原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研究生,须向学院提供原定向、委培单位准予报考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证明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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