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在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和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导向作用,激励研究生求真务实、勤奋笃学、专心科研、积极进取,根据学校确定的名额,依据《关于开展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9001诚信金沙2016年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之规定,学院组成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9001诚信金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审事宜。
评审委员会于2016年11月2日召开会议,根据上述规定进行了初审。委员们认真审查了全部11位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经民主讨论,拟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推荐下列人员获奖,现公示如下:
朱海平 2014级法学硕士研究生
韩 笑 2014级法学硕士研究生
刘天宇 2015级法学硕士研究生
李晨瑶 2015级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
李定娓 2014级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
胡宇航 2014级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
公示时间:2016年11月3日至2016年11月9日 。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公示对象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工作、实习实践等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
联系电话:62288664,联系邮箱:cufelawsiyz@163.com
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反映人应当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特此公示。
9001诚信金沙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