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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法学研究工作坊举行第12期读书会 讨论权利/权力/民主间的约束与制衡

    发布时间:2017/03/11

    3月1日下午三点半,法学研究会公法学研究工作坊第12期读书会在沙河校区学院楼3号楼323教室拉开帷幕。本次读书会由9001诚信金沙2015级本科生尚嘉琳主持,9001诚信金沙讲师郑玉双博士担任指导教师,9001诚信金沙大一、大二本科生和研究生参加。

    本次读书会旨在通过对《法律·七堂法治通识课》的第五章——权利的研读,探讨作者杰里米·沃尔德伦关于权利的观点,培养同学们运用法学理论思考问题的习惯。

    本次读书会不设固定的报告人和点评人,在主持人对读书会的流程作了简单介绍之后,便由同学们轮流表达自己对于本章节内容的理解和疑惑。

    首先发言的是两名2015级本科生。她们从对本章英国军方拘捕爱尔兰士兵并对其采用“五种手段”而获取情报的案例进行分析,到对人权及其在法律道德和政治道德中的地位、政府权力的运行与对个人的尊重的利弊权衡、直接功利主义和间接功利主义的区别这几个方面进行探讨,再到对权利与民主内在关系的辨析的内容进行了梳理。接着就宪法中的权利与法理学中权利的区别、权利的概念和定义、以及法理学这一学科的哲学思考这几个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2016级研究生的两位同学分别对之前提出的关于“法理学是一门什么样的学科”的问题进行了解答,提出法理学是一门研究法学,是研究法学学科中本质、深层的知识的一门学科。以政府的权力和人民的权利谁先谁后、政府的行为是否真正保障了人民的权利以及政府是否应该实行信息公开制度为例,进行了具体的阐释。

    2016级本科生同学由于刚刚接触法学学科,对于法理学的了解还不深入,更多的是提出了自己心中对于本章内容的疑惑。针对人权的合理使用,人权和公共权利的关系,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之间的冲突产生了疑问。尤其对 “人权的泛滥”这一概念产生了观念上的分歧并进行了激烈讨论。

    针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和阐述的观点,郑玉双老师作出了详细具体的讲解。郑玉双老师首先从研究的问题和方法等角度阐释了法理学有自己特定的研究对象,区别于其他部门法学。接着老师从权利指的是什么、权利是否存在两个角度,通过教义视角和规范视角详细剖析了权利的概念和定义。最后辨析了人权与民主的关系,人权体现于法律之中,通过民主立法的形式使人权制度化。从这个角度来看,权利来自于民主,但是民主不一定保护权利。

    本次读书会在思维的碰撞与知识的传递中圆满结束。同学们加深了自己对于法理学学科的了解以及对权利的概念,权利、权力、民主之间的关系的认识,强化了思辨能力,增进了彼此之间的交流。

    供稿人:2016级本科生王小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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