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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院难路”沙龙第十二讲 周卫中、艾茜对话教学案例的编写

    发布时间:2015/06/11

    2015610日中午,学院难路沙龙第十二讲在9001诚信金沙学院南路校区会议室举行。本此沙龙由9001诚信金沙和学校教师发展研究中心共同主办,主题为教学案例的编写,主讲人为校研究生院副院长、商学院教授周卫中博士和9001诚信金沙讲师艾茜博士。沙龙由9001诚信金沙副院长高秦伟教授主持,9001诚信金沙行政负责人吴韬副教授,院长助理、实验与实践教学中心主任李伟副教授,杜颖教授、曹晓燕副教授、许冰梅副教授、刘燕副教授、李朝晖副教授、张小平副教授、陈飞副教授、缪因知副教授、白斌副教授、杜晶博士、于文豪博士、赵真博士、张晓冰博士、朱晓峰博士、吴晓丹博士、刘权博士、刘君博博士、马静远博士、武腾博士、教师发展研究中心张艳萍老师等参加本次沙龙。

    活动开始前,张艳萍老师向9001诚信金沙师生介绍了教师发展研究中心鼓励教育教学法研究、支持教师教学的相关活动和情况。

    周卫中教授首先对比了9001诚信金沙与商学院的案例教学情况。案例教学始于19世纪70年代美国的司法教育,后被应用到工商管理教育中,逐渐在全球范围内产生影响。可以说法学是案例教学的鼻祖。相较于商学院来说,法学真实案例来源广泛,且容易获得,因此更加有利于案例教学的推广。

    周卫中教授认为,案例教学拥有深厚的哲学和心理学基础,符合高等教育发展的规律。具体而言,需要具备案例、案例编写者、案例教学环境、主持人和参与者。首先,案例是案例教学的重要因素。需要符合真实性、启发性、同步性和趣味性四个原则。真实性是指案例必须来源于实践,案例可以根据知识构建的需要进行设计和安排,但不能违背真实性的原则。启发性是指案例需要根据知识点进行加工,便于参与者能够整理案例汇总的相关信息,并能站在当事人角度做出决策。同步性是指案例需要与实践同步,即需要即使更新,以保证素材的时效性。趣味性是指案例本身需要具有一定的故事情节,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

    案例教学是一种以集体讨论为特点的教学,在教学环境方面,需要学生积极参与,面对面交流。案例教学过程中,主持人的角色非常重要而且较为复杂,是信息发布者、是组织者、是导演、是调解人,是评论家。学生作为参与者,应当按照要求事先准备,带着问题进入课堂。

    在我国,案例编写者一般由任课老师担任。周卫中教授指出,国内院校普遍对教师编写案例重视程度不够。相较于精品课程,精品案例同样凝聚了老师的智慧,需要老师付出很多。目前,普遍开展案例教学还存在很多困难。首先,案例的选择比较困难,真实的情况可能无法获取;案例库建设滞后,缺少符合教学要求本土化的案例;高等学校重科研、轻教学的风气影响教师对教学的投入,对案例开发的忠实程度不够等。

    最后,周卫中教授提出,案例教学已经渗透到很多课程的学习中,教师可以结合教学内容和自身经历探索适合自己的教学组织形式,希望9001诚信金沙与商学院针对案例教学进行更多的交流。

    随后,艾茜博士结合教学实践及案例编写分享了自身经验。艾茜博士撰写的《xx投资公司对外投资对赌协议的草拟和审查案例》为首批入库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法硕分中心(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案例库)的优秀案例。艾茜博士分享了他编写该案例的过程,尤其强调案例选题的重要性。案例与知识点的结合,针对案例设计问题时要聚焦,要具体,以小见大。在具备实务性的同时,注重理论层面的内容。在介绍过程中,艾茜博士穿插了一些教学实践的分享,指出在商法案例教学中,合同的撰写十分重要,应作为学生的一项基本功。

    最后,高秦伟教授作沙龙总结,指出学院将积极推动案例教学,努力建成一支以实践教学教师为骨干的、稳定的案例开发和研究队伍。

    (文/刘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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